4月12日,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强调保持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这是继一季度最后一天各地提出年度宏观房价之后的政府最高表态。与此同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八部委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也奔赴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省份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之给力,实为中国有地产市场以来之所仅见。但效果是否能如愿?目前还无法看出。因为目前各地采纳的宏观调控办法大同小异,极端的办法是按照户籍原地和纳税属地等制度限购,温和一点的办法基本是按照GDP10%左右增长速度,提出相应涨幅的年度房价管理目标。
但地产市场的交易和房价,按照限购和目标价格来管理,是否能够达到地产市场的软着陆,这一点尚不可预测,尽管部分地区出现了房价微跌,甚至出现了大面积的交易量萎缩,但其暂时性特征明显,不仅无法作为日后房价总趋势向上、还是向下的依据,更非地产市场化发展的正常状态。
尤其以原地户籍和属地纳税的限购方式,来控制房价的上涨,仅一个“限”字已将短缺和供不应求现状全盘托出,更无从谈及调控的是非对错、调控是有效还是无效了。因为无论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和目的是什么,到了不准买入、限制买入这个份上,那就等于以关上这个行业的市场大门,来达到市场价格稳定的效果,这和有粮票的时候有人挨饿、有肉票的时候菜场没肉、有布票的时候难以穿上新衣服,没什么两样了!而那时最为典型的特征价格倒是数年一贯制地不变了,可商品却统统没有了。
有人可能会反对,因为在那个商品短缺的时代里,不准买入、限制买入是供小于求状态下进行的,而现在的中国地产市场上空置率却过高,是供大于求和产能过剩(或者说是地产投资过度、投机盛行)——所以现在的不准买入和限制买入,不仅会对市场的价格产生向下的影响,也许还会消弭这个过高的空置率也未可知。
但这真是太乐观的想法。
要知道在中国,价格管制即使到了最高程度,以刑法伺候的不准和限制,也从来解决不了任何行业的产品过剩和投资过度问题。比如中国的钢铁业。自2000年起中国对钢铁业的投资就呈现爆炸性增长,产能从1亿吨升至2010年7亿吨,这是极度的过剩产能。在此过程中,几乎什么办法都想过,以铁本案最为极端,但什么办法都无效。
从地产行业本身来说,1992年底采取的宏观措施,限制内地资金到海南投资地产,曾导致海口、三亚大面积出现烂尾楼,而这些表面供大于需、产能过剩式的烂尾楼,其消化完毕的过程,却是一个地产市场逐渐取消各种行政限制、逐步放开各种主体投资和土地拍卖半市场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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