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高速公路将于2013年12月中旬并入京津冀鲁晋五省市区域不停车收费系统,为顺利实现此目标,经省政府批准,从12月6日起,该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将按交通部部颁标准进行调整。据估算,全省高速公路一年将少收车辆通行费约3400万元,且客车收费标准与周边7省相比,处于最低水平。
目前,京津冀鲁四省市已执行了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为实现五省市联网,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同意,山西省将现行客车5类收费标准调整为部颁标准按车辆座位数分的4类,现行货车7类调整为按载质量分的5类。据省高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将使不少营运客运车辆受益。
据对近期调查数据的分析,标准对接归类后,涉及通行费变化的车辆约占每日客车总流量的3%,其中2%降低收费,调高收费的约占1%。经测算,增减收入相抵后,全省高速公路全年共减少车辆通行费收入约3469万元。因此,执行部颁行业标准,不仅可以平稳过渡、让利于民,而且不增加客运车辆的负担。
ETC用户之前享受的缴纳通行费5%的折扣优惠,办理包缴业务车辆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原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中C类货车优惠等各项优惠政策将不会变化。
此次标准对接后,客车收费标准与周边相邻省市及我国部分中部省份收费标准相比处于最低水平,其中,第一类车型收费标准0.36元/车·公里,第二类车型收费标准0.54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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