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城区禁烧原煤和推广环保型煤同步推进,从11月29日起到12月31日,平房居民可用1吨原煤置换1.5吨环保型煤。
封堵原煤、推广型煤是2013年大同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八大行动之一。在东至文瀛路、西至西环路、北至铁路桥、南至南环路的禁燃区范围内,城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严禁使用原煤,改用环保型煤等清洁燃料。城区推广使用环保型煤以城墙范围内为整治重点,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展开。在古城范围内拟设置3个固定销售点、1个流动销售点。此外,城区还将组建执法巡查组和原煤封堵组,负责取缔原煤销售点和原煤封堵工作。
平房居民现存原煤可置换型煤
针对平房用户,按照自愿原则和1∶1.5的原煤和型煤比例,展开原煤置换环保型煤工作;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性单位不予置换;售煤点不得销售原煤,可改售环保型煤,现存原煤强制置换为环保型煤,不配合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平房居民可领取专用炉具
环保型煤专用炉具的发放对象为城区辖区内平房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性单位不予发放,发放地址在东街李怀角42号。按照规定,领取环保型煤专用炉具需具备4个条件: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平房居民证明以及首次领用证明;领用人的户口及复印件;每户居民只可领取1台环保型煤专用炉具;需按政府补贴价至少购买半吨环保型煤。居民购买环保型煤,实行政府补贴价,标准为普通平房居民每吨450元,低保户平房居民每吨420元(低保户须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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