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2011年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
2011-05-25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常务办公会通过,自2011年起,将廉租住房申请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含608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以内(含13㎡)。保障标准为: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补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调整后,预计保障家庭在原基础上将会增加3000户左右,每年将达到12000户左右。调整后,我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处于全国同类城市中等偏上水平,在全省十一个地市处于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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