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没到手 物业费照收 居然嘉园物业遭质疑
2013-11-15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李建霞
摘要:没领到钥匙之前的物业费该不该由业主来承担吗?这几天市民高先生正为此事纠结。
据高先生介绍,去年在居然嘉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5月,高先生领到钥匙后按要求交了1年物业费1500元。几天前,物业再次上门催要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的物业费1500元。高先生认为在今年5月之前钥匙还没领,为什么要交费?
15日,媒体来到了居然嘉园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解释到,为了防止业主买房后不领钥匙而拖欠物业费,小区内所有业主必须从买房之日起开始缴费,我们去年11月入驻该小区,所以缴费日期要从此时算起。
随后查阅了《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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