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起电梯安全,不禁让小编想到有关“电梯惊魂”的各类新闻报道。举例来讲:5月14日,湖北宜昌沃尔玛出现电梯“吞人”事故,随后,西安、深圳、玉溪等地电梯致人伤亡的新闻见诸报端,电梯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近年来,大同市城市建设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浪潮,高楼鳞次栉比,伴之而来是电梯的广泛应用。大同市的电梯安全状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隐患?日前,媒体就此问题采访了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相关人士。
据了解,近几年,大同市电梯进入快速增长期,目前电梯保有量为7505部,其中在用各类电梯5586部。截至10月底,2013年大同市新增办理开工告知1162台,新增投运各类电梯1347部(含往年开工2013年投入运行电梯),增幅达31.8%。
市质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几年,大同市未发生过电梯致人伤亡事故,但是电梯困人等投诉不断增多。究其原因,一是个别电梯安装单位只重视业绩和速度,对电梯安装质量重视程度不够,超越自身的安装能力和实际条件,盲目扩张,致使安装过程中“作业人员条件”、“安全指导和监控”,特别是一些时效性要求的安全性能“校验和调试”、隐蔽工程等要求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电梯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是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意识较差,普遍存在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不全、管理不善、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日常巡查和对乘客安全宣传不力、未按要求定期检验和应急救援演练、对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进行必要的投入等问题。如个别使用单位在住户装修房屋拉运水泥、沙子时,没有派专人进行正确的指导和管理,使电梯的安全运行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电梯故障频出;有的不能按要求张贴安全乘坐须知;有的在电梯维保或检修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警示告知和安全防护;有的贪图便宜,一味压低维保价格选择维保单位,使维保质量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是个别维保单位存在低质无序恶性竞争,维保作业敷衍了事、不按规定周期和保养项目维护保养电梯、不能够持续有效保证维保质量,使得维保流于形式,只看重经济利益,没有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此外,没有定期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电梯故障困人事件时有发生,电梯投诉率居高不下。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下一步,该部门将积极构建电梯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和监管部门“五位一体”的模式,全方位加强电梯的安装、验收、监检和使用安全管理监管,强化维保单位日常检查,确保我市电梯的安全运行。
另外,小区内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业主应该爱护,要规范使用,不要对电梯进行破坏。如果因物业服务单位不尽职责,导致电梯出现故障,居民应及时向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房管局进行投诉。
此外,该部门还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电梯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突发情况正确处置等知识和国家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知识,提高人们的自我规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电梯安全、人人参与电梯安全、人人监督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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