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禁止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擅自销售
2013-10-1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王红兰
摘要: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大同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大同市发布坚决禁止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擅自预(销)售商品房通告。
通告指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擅自以认购、团购、选号、登记摸底、吸纳会员、办理IC卡、收取定金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违反规定的,由房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违反规定的,由房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备案资格,清理出中介市场。
通告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禁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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