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出现了许多新建小区。但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这些新小区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的地名科申请命名,造成居民们入住后,办理不了迁户等手续,孩子无法在辖区学校上学。
据记者了解,不少新建小区之所以不到地名科申请命名,跟社区公用用房有关系。根据2010年5月5日我市出台的《社区公用用房的补充意见》规定,凡在我市从事开发、建设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依法履行义务,为社区无偿提供公用用房,标准按每百户20平方米,超过500户按每百户10平方米计算。住宅开发项目占地范围按规定不需要提供社区公用用房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必须按照比例计算社区公用用房面积,以该项目建筑成本2500-3000元/平方米折算为货币,如数缴纳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民政局地名科李科长介绍说,近几年来,我市约有新建小区数十个,但只有为数不多的小区到他们科室去申请命名,究其原因,正是上述规定导致的。如今房价上涨空间大,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这些新建小区的开发商或项目部,不愿意为社区提供公用用房,也就造成他们不愿意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命名了。而按照相关规定,没有进行命名的小区,公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辖区规划,就无法办理迁户等相关手续,这样,客观上也影响到居民孩子就近上学。
李科长说,对那些不申请命名的开发商或项目部,他们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规范他们的行为,使新建小区居民的生活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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