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住建厅副厅长郭燕平为组长,省监察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莅同。昨日,督查组与我市在云冈建国宾馆交换意见,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许多经验值得借鉴。
12日上午,副市长郝月生就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200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契机,举全市之力,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古城保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经过四年的艰苦奋斗,我市的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众多居民住上了宽敞明亮的保障房。全市四年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949.71万平方米、20.71万套,截至2011年底,已竣工909.61万平方米、17.91万套,已分配9.9万套,待分配8.01万套。
为了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大同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大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大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保障范围、准入条件、保障标准、分配办法等,对申请、审核、公示、分配、轮候、退出等均作出了严格规定。我市保障性住房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根据每年复核结果,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实现档案动态管理。
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做到了规划选址优先、土地保障优先、资金安排优先、建设力量优先“四个优先”。在建设时严格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落实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各方参建主体行为,严把原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复检制度。严格分户验收,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管理、服务自查工作。
目前我市共建有保障性住房小区40个,已投入使用的有21个。为管理好保障性住房小区,我市精心挑选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业服务队伍素质。我市聘请北京天和嘉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参与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聘请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我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顾问,对物业企业进行帮助指导;并制定了《大同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督查组听取汇报后,当日下午又深入惠民西城、柳港园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实地督查,并入户了解情况。督查组还通过查阅资料、召开保障对象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具体情况。
随后,省督查组与我市交换了意见。督查组认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仅量大,而且工程进度迅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大同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经验值得借鉴,在全省具有推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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