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拆迁安置房实行公积金贷款跃上发展新台阶
2012-02-0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直备受争议,是市民关注的大事。从即日起拆迁安置房也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了。据悉,拆迁安置房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为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大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服务渠道,市民可按照属地原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城区、南郊区管理部直接办理贷款申请。这是记者从大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安置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程序为: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在职职工;贷款申请人须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安置住房坐落、面积、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资收入证明材料等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南郊区管理部)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由大同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审批办理抵押手续(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收取的抵押登记费用,由原来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千分之二减为按千分之一收取),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可办结相关抵押手续;申请人办妥抵押手续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为贷款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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