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执法支队严处占道经营促进商家合法宣传
2012-01-17 来源:大同日报 编辑:狄海霞
大同市政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提示大同市各商家尤其是临街店铺,在岁末搞促销活动时,要合法宣传,严格按照《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爱护市容市貌,对于严重违规者该支队将根据相关法规予以严处,并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举报。
2011年12月21日,大同市政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教场街时,发现商家凯凌大悦城跨街设置的4座彩虹门以及便道上的5座彩虹门严重影响市容观瞻,阻碍道路交通。执法人员当即联系凯凌大悦城相关负责人,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上午11时前,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9座彩虹门全部清除。
根据《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并督促城区市容管理处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此案件。该商家并未按要求拆除彩虹门,且未缴纳罚款。2012年1月8日,大同市政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对凯凌大悦城再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将彩虹门全部拆除。
日前,因占道摆设彩虹门招揽生意,商家凯凌大悦城被大同市政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处以重罚。市政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商户,临近岁末,临街商铺搞促销要合法宣传,以维护市容市貌整洁,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春节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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