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开源街北侧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现将工程建设征地及房屋征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人: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征收范围:东邻南环路西延东三路及南郊区质监局办公楼和家属楼西墙以西;南邻开源街;西邻周家店二层居民住宅楼东墙以东及自然巷;北邻开源街北一路。
三、项目征收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22日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证件,于2011年12月22日前到现场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八、在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等,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11年12月22日前自行拆除。
九、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十、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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