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同房产管理局编制了《大同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大同房产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政府编制的《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上网查询,或直接到本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查询。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当面受理点:大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7681860。
大同房产管理局还将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大同房产管理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大同房产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大同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办公地址:具体地址:向阳西路110号房产管理局办公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7681860 ;邮政编码:037006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xdt.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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