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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已公示!
2018-02-10 09:20:01 4121 RUIRUI 0 -
摘要: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组织编制了《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现已完成规划草案,拟于近期履行法定报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18年2月6日至3月6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期间)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须明确表明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公示意见”(应在信封上、电子邮件主题栏标题处予以注明),并提供联系方式。
我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ghjwxx@163.com
通信地址: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道坛街58号管委会规划分局
邮 编:037000
联 系 人:郭工
三、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在原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片区、湖东片区的基础上,将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智慧纺织园区、第一医药园区、第二医药园区、通航产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纳入本次规划,总规划面积239.4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8-2020年。
2、目标、职能与规模
(1)、目标定位
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能源革命和国际产能合作先行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点、晋冀蒙交汇区转型创新的新引擎。
(2)、职能定位
国家层面:全国性的现代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国家能源革命和国际产能合作基地。
京津冀和晋冀蒙交汇区层面:京津冀周边专业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后台服务基地、晋冀蒙交汇区的生产服务中心、京津冀周边的特色农业与休闲旅游区。
(3)、发展规模
至2035年,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3平方公里。
3、空间布局方案
(1)、开发边界
在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的基础上,划定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边界,面积为103.05km2。
(2)、功能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心、五基地、六小镇、三景区”的总体布局。
“一核心”:科创服务核心区。推动现湖东片区功能的升级提质,以“创新创业”孵化为突破,积极承接京津冀的生产服务功能转移,建设集科教培训、双创孵化、商务商贸等为一体的晋冀蒙交汇区科创服务核心。
“五基地”:包括装备制造业基地、智慧纺织基地、通航产业基地、高新产业基地、绿色健康产业基地,各个基地按照专业化突破、集约化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打造现代化经济的新载体。
“六小镇”:包括科创小镇、装备小镇、土林阳光小镇、飞行小镇、落阵营民俗小镇、坊城河温泉康养小镇。特色小镇依托所在区域,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特色鲜明的景观环境,增加特色旅游休闲业态,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三景区”:包括土林自然风情主题公园、航空主题公园、医药田园综合体,根据资源特征和条件,赋予不同主题、内涵,是开发区内以旅游服务、文化体验、运动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旅游要素集聚区、生活休闲游憩区及环境效益提升区。
(3)、综合交通规划
按照大同市整体发展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加强交通系统的统筹协调,构建便捷完善的交通体系。
“三横两纵”高速公路:“三横”指天大高速连接线、京大高速公路、大同绕城高速南段。“两纵”指得大高速、同源高速。
“一环”加“井”字型快速路网:“一环”是指御河东路——周士庄站南线——同源高速西侧并行线——第二医药北侧快速路形成的环状快速路网;“井”字形指开源街、大秦铁路南侧线、同浑公路、经开区经一路构成的快速路网。
“五纵六横”区域性主干路网:通过区域性主干路强化开发区与主城区、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支持城市功能结构组织。
在以上基础上,规划形成园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相互依托的内部路网系统,保证开发区道路系统的安全和通畅。
轨道交通:对接《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综合交通规划,规划将二号线南延至通航产业基地、高新产业基地,新增沿云州街至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的轨道交通线。
(4)、生态保护规划
与周边区域统筹考虑,规划形成“五带三廊、一区多点”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五带”:即依托主要河流水域形成的5条滨水生态景观带,包括桑干河生态带、御河生态带、坊城河生态带、桑干河支流生态带、坊城河支流生态带。
“三廊”:即依托基础设施连接主要生态节点的三条生态景观廊道,包括:文瀛湖-火山群生态廊道、大秦铁路生态廊道、大呼-大保高铁生态廊道
“一区”:即东部生态涵养区,依托大同县东部浅丘地区地区的昊阳山森林公园、大同火山地质公园、桑安河自然保护区、峰峪湿地、册田水库等集中的生态要素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涵养区,构成区域生态景观的本底基质。
“多点”:即规划区内及周边具有突出特色和生态价值的生态节点。
(5)、城乡居民点布局引导
对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政府驻地原则保留,并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对规划区内村庄居民点进行分类引导:
位于生态红线内的村庄:在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就近并入中心村或镇区/集镇内(10个)。
位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为居住用地内的现状村庄就地就近提升改造(3个);规划为仓储工业用地内的村庄规划建议搬迁至周边居住用地(7个)。
位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和生态红线外的村庄:在现状村庄基础上全面提升改造,改善居住环境(16个)。
四、公示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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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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